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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12-12

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德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6-04-22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六)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检查,负责卫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九)对市级权限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市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

(十一)对市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对市级权限范围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十三)对市级权限范围内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打击"两非"等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五)依法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跨县市区的违法案件和有关重特大案件。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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