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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12-12

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德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6-04-22 信息来源: 【字体:


(一)综合管理部室

1.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政务公开、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车辆管理、接待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党建办公室(纪律检查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纪检监察、党务、群团工作。

4.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5.后勤保障部。负责物业管理、办公用品供应与维修工作;负责试剂耗材、防疫物资、仪器设备等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疾病防控部室

6.科技教育部。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卫生宣传、健康教育项目及活动;负责整合媒体资源开展健康传播活动;负责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负责实习生的实习安排与管理;负责机房、计算机软件管理、网站信息管理。

7.质量管理部。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的内部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监督、标准更新、扩项评审、资质认定、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相关工作;负责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及认证工作。

8.检验检测部。负责对各类健康相关样品开展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微生物和理化项目的检验检测;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的标本检测、保存与上送;负责或协助相关科室开展各类传染病检验检测和疾病控制研究工作;负责开展各类有毒有害因素的检验检测和研究工作;负责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的现场调查和采样;负责本部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负责对基层实验室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等。

9.监测预警应急与传染病预防控制部。负责法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中心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疫情监测预警和监测数据分析与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重点急性传染病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工作,参与医防融合体系建设等工作。

10.血吸虫病与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部。负责血吸虫病与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起草并实施血吸虫病与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防控应用研究,推广新成果新技术;负责开展血吸虫病与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承担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经开区血吸虫病监测点日常监测、常规防治、宣教培训工作。

11.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部。负责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起草并实施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控工作方案,评估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效果;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高危人群干预及监测、预防性宣传教育、疫情监测。

12.结核病预防控制部。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起草并实施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评估防治效果;参与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13.慢性病预防控制部。负责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起草并实施慢性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14.免疫规划部。参与起草并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制定相关技术方案,开展接种率评价工作;负责制定疫苗计划和冷链计划,开展免疫规划疫苗的接收、配送和使用管理;负责疫苗针对性疾病的监测处置以及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调查诊断工作;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5.环境健康与消毒感染控制部。负责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院感与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以及预防性消毒和疫源地消毒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16.营养食品健康与儿少卫生部。负责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相关监督执法的技术指导等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7.预防医学门诊与公共卫生体检部。负责开展狂犬病暴露处置,成人预防(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和咨询等工作。负责食品、饮用水、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好相应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监督执法部室

18.法制与稽查部。负责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汇总、核实、报告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对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审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受理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大案要案的督察督办。

19.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室。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及"两非"等违法行为;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参与卫生健康领域有关跨县市区和重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20.放射卫生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室。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参与卫生健康领域有关跨县市区和重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21.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室。参与涉及公共场所的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监督工作;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消毒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学校的教学卫生、生活饮水卫生、健康管理等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参与前述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参与卫生健康领域有关跨县市区和重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2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室。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参与卫生健康领域有关跨县市区和重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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