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工作>疾控信息>详细内容

常德市疾控中心顺利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学评价机构现场技术评估

发布时间:2013-04-17 信息来源:市疾控中心消杀灭科 【字体:

  

     从湖南省预防医学会获悉,我中心顺利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技术评估。这是继长沙市疾控中心、长沙市铁路疾控中心之后我省第三家获得此资质的机构。
  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和湘卫监局(2012)13号文件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专业清洗机构及专用清洗设备技术评估程序》的要求,受省疾控中心委托,2013年4月11-13日,省预防医学会卫生工程与质量评价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我中心申报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了现场评估。
  评估专家组听取了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汇报,审核了卫生学评价与技术评估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了相关档案18份、卫生学评价报告1份、检测报告5份,对4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空调卫生学检测相关知识口试,对7名专业人员进行了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相关知识笔试。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制定卫生学评价方案和消毒方案的能力考核,对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和实验室操作考核。
  通过上述考核与检查,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常德市疾控中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相关的组织结构健全,相关质量体系运行基本有效,技术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条件能满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与评价要求,相关人员具备了卫生学评价和消毒方案制定、现场采样和相关项目检验的能力。现场操作考核基本正确,笔试成绩合格,授权签字人具备承担所授权领域评价或检验报告签发的能力,按照规范、评估程序要求开展了相关业务工作,具备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能力。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资质的取得,标志着我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监测与评价正式步入规范化轨道,必将对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安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护和增进公众健康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