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中心党务公开的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各党支部。
第三条 中心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考核。
第四条 党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党务公开考核纳入各党支部的整体工作考核之中,并作为年度支部和党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党务公开考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宣传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多样。
(三)监督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第三章 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七条 党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抽查、年度考核表彰的方法。
第八条 检查的基本程序是:
(一)各支部自我检查、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
(三)考核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各支部进行考核。
(四)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中心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档次,经中心党总支研究后进行通报。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九条 依据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一)对党务公开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支部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党务公开中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支部,视情节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评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心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